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7169-2011 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型号命名方法.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型号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型号命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142—2011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排气式镉镍单体蓄

电池(IEC 60623:2001,IDT)

GB/T 17571—1998 碱性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扣式密封镉镍可充整体电池组(IEC
61150:1992,

IDT)

GB/T 22084.1—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

池 第1部分:镉镍电池(IEC 61951-1:2003,IDT)

GB/T 22084.2—2008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

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IEC 61951-2:2003,IDT)

IEC 60622:2002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方形密封镉镍单体蓄电池

IEC62259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部分气体可复式方形镉镍单体蓄 电池(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Nickel-cadmium

prismatic secondary single cells with partial gas recombination)

3 单体蓄电池型号

3.1 锂蓄电池型号

锂蓄电池型号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表示。

锂蓄电池型号的组成及排列顺序为:

负极体系代号

正极体系代号

形状代号

外形尺寸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锂蓄电池采用的负极体系。 I
表示具有嵌入特性负极的锂离子体系,L 表示

金属锂负极体系或锂合金负极体系。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锂蓄电池占电极活性物质最大比重的正极体系。 C
表示钴基正极,N 表示镍

基正极,M 表示锰基正极,V 表示钒基正极,T 表示钛基正极。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锂蓄电池形状。 R 表示电池形状为圆柱形,P
表示电池形状为方形,B 表示电

池形状为扣式。

注:高度小于直径的圆柱形为扣式(扁形)。

用几组被斜线分隔符分开的阿拉伯数字表示锂蓄电池的外形尺寸。对于圆柱形或扣式锂蓄电池,

GB/T 7169—2011

斜线分隔符前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的直径,斜线分隔符后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的高度;对于方形锂蓄电
池,斜线分隔符前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的厚度,两个斜线分隔符中间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的宽度,斜线

分隔符后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的高度。

表示电池尺寸的各组数字的单位为毫米,数值取整。如果有一个尺寸小于1 mm,
则用十分之一毫

米为单位的数字来表示该尺寸,数值取整,并在该组数字前添加字母t。

对于方形聚合物锂蓄电池,也可以采用单位为十分之一毫米的数字表示其厚度,该组数字前添加字母t。

如果锂蓄电池为全密封型式,则其型号中形状代号的右下角加脚注“1”。

例1:ICR18/65。 指直径约为18 mm, 高度约为65 mm,
钴基正极的圆柱形锂离子蓄电池。

例2:ICP8/34/150。 指厚度约为8 mm, 宽度约为34 mm, 高度约为150 mm,
钴基正极的方形锂离

子蓄电池。

例3:ICPt7/34/48。 指厚度约为0.7 mm, 宽度约为34 mm, 高度约为48 mm,
钴基正极的方形锂

离子蓄电池。

例4:IMPt24/68/70。 指厚度约为2.4 mm, 宽度约为68 mm, 高度约为70 mm,
锰基正极的方形聚

合物锂离子蓄电池。

3.2 具有 IEC 标准规定型号的锂蓄电池型号

如果某种锂蓄电池的IEC 标准中规定了型号命名方法,当 IEC
标准规定的型号命名方法与本标准 的规定相同时,采用本标准规定型号;当
IEC 标准规定的型号命名方法与本标准不同时,采用IEC 标准

规定型号。

3.3 碱性蓄电池型号

碱性蓄电池型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表示。

碱性蓄电池型号的组成及排列顺序为:

系列代号

形状代号

(适用时)

放电率代号

(适用时)

结构形式代号

(适用时)

额定容量

系列代号通常用电池两电极主要材料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来表示。负极材料代号在前,正

极材料代号在后。系列名称及代号见表1。

1

系 列 名 称

系 列 代 号

镉镍系列

GN

金属氢化物镍系列

QN

氢镍系列

QN

铁镍系列

TN

锌银系列

XY

锌空气系列

XK

锌锰系列

XM

锌镍系列

XN

镉银系列

GY

氢银系列

QY

GB/T 7169—2011

形状代号用形状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来表示。排气式蓄电池不标注形状代号。氢镍系列蓄
电池不标注形状代号,其他密封式或全密封式蓄电池形状及代号见表2。全密封式蓄电池在其型号中

形状代号的右下角加脚注"1"。

注:氢镍系列蓄电池虽为全密封形式,因不标注形状代号,故不含脚注。

2

形 状

形状代号

圆柱形

Y

扣式(扁形)

B

方 形

F

放电率及其代号和范围见表3。低放电率蓄电池的放电率代号 D 不标注。

3

放电率

放电率代号

放电率范围

低放电率

D

≤0.51,A

中放电率

Z

≥0.5L,A,≤3.5IA

高放电率

G

≥3.5I,A,≤7.0I,A

超高放电率

C

≥7.0I,A*

便携式圆柱形密封镉镍蓄电池为15IA。

如果镉镍蓄电池型式为部分气体可复式时,其结构形式代号为"K",
其他型式镉镍蓄电池不标注结
构形式代号。锌空气蓄电池分为机械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和电化学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两类,机械再

充式锌空气蓄电池的结构形式代号为"J",电化学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的结构形式代号为"H"。

额定容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为安培小时(Ah), 或毫安小时(mAh)。
若单位为毫安小时 (mAh), 则在数值后加“m”。
额定容量的数值可以为小数形式,对于额定容量小于100毫安时的蓄电

池,推荐以毫安小时(mAh) 为单位表示其额定容量。

注:表示额定容量的数字可以是小数形式,但不应采用分数。

例5:QNYG7。 指额定容量为7 Ah, 高放电率的圆柱形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例6:GNY40m。 指额定容量为40 mAh, 低放电率的圆柱形密封镉镍蓄电池。

例7:XYZ20。 指额定容量为20 Ah, 中放电率的方形排气式锌银蓄电池。

例8:GNF 30。指额定容量为30 Ah, 低放电率的方形全密封镉镍蓄电池。

例9:QN30。 指额定容量为30 Ah, 低放电率的全密封氢镍蓄电池。

例10:XKFGJ60。 指额定容量为60 Ah,
高放电率的方形机械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

注:例5和例6型号的产品具有 IEC
标准规定型号,实际应用中推荐采用3.4推荐的型号命名方式。

3.4 具有 IEC 标准规定型号的碱性蓄电池型号

如果某种碱性蓄电池的IEC 标准中规定了型号命名方法,其型号可以采用IEC
标准规定型号。但

推荐采用如下型号命名方式:

本标准规定型号(IEC 标准规定型号)

便携式密封镉镍蓄电池的 IEC 标准规定型号应符合 GB/T 22084.1—2008
的规定,方形密封镉镍

蓄电池的IEC 标准规定型号应符合 IEC60622:2002
的规定,方形排气式镉镍蓄电池的 IEC 标准规定

GB/T 7169—2011

型号应符合 GB/T 15142—2011 的规定,部分气体可复式方形镉镍蓄电池的 IEC
标准规定型号应符合 IEC62259 的规定,便携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的IEC
标准规定型号应符合GB/T 22084.2—2008

的规定。

例11:HB116/054 或QNB0.35(HB116/054)。 指额定容量为0.35 Ah,
低放电率的扣式密封金属

氢化物镍蓄电池,其直径约为11.6 mm, 高度约为5.4 mm。

例12:KH185 或 GNG185(KH185)。 指额定容量为185 Ah,
高放电率的方形排气式镉镍蓄电池。

例13:KGH185 或 GNGK185(KGH185)。 指额定容量为185 Ah,
高放电率的方形部分气体可复

式镉镍蓄电池。

4 整体蓄电池型号

整体蓄电池型号采用多槽整体壳内极群组的个数与一个槽内极群组构成的蓄电池型号相结合的方
法表示。为区别于蓄电池组的型号,在表示极群组个数的数字下加"
"。整体蓄电池型号的组成及排列

顺序为:

整体壳内极群组个数

一个槽内的单体蓄电池型号

如果某种整体蓄电池的IEC 标准中规定了型号命名方法,其型号可以采用IEC
标准规定型号。但

推荐采用如下型号命名方式:

本标准规定型号(IEC 标准规定型号)

扣式密封镉镍整体蓄电池的 IEC 标准规定型号应符合 GB/T 17571—1998 规定。

例14:2XY8。 指整体壳内有两个极群组, 一个槽内的蓄电池型号为XY8
的锌银整体蓄电池。

例15:K3BL116/102 或 3GNB0.15(K3BL116/102)。 指3只额定容量为0.15 Ah,
低放电率的扣

式密封镉镍蓄电池组成的镉镍整体蓄电池,其直径约为11.6 mm, 高度约为10.2
mm。

5 蓄电池组型号

5.1 锂蓄电池组型号

锂蓄电池组型号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表示。

锂蓄电池组型号的组成及排列顺序为:

串联单体电池只数

负极体系

代号

正极体系

代号

形状代号

外形尺寸

并联单体电池只数

(存在时)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电池采用的负极体系。 I
表示具有嵌入特性负极的锂离子体系,L 表示金属

锂负极体系或锂合金负极体系。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占电极活性物质最大比重的电池正极体系。 C
表示钴基正极,N 表示镍基正

极,M 表示锰基正极,V 表示钒基正极,T 表示钛基正极。

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锂蓄电池组的形状。 R 表示电池组形状为圆柱形,P
表示电池组形状为方形。

用几组被斜线分隔符分开的阿拉伯数字表示锂蓄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对于圆柱形锂蓄电池组,斜
线分隔符前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组的直径,斜线分隔符后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组的高度;对于方形锂蓄
电池组,斜线分隔符前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组的厚度,两个斜线分隔符中间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组的宽

度,斜线分隔符后的一组数字表示电池组的高度。

表示电池组尺寸的各组数字的单位为毫米,数值取整。如果有一个尺寸小于1
mm, 则用十分之一

GB/T 7169—2011

毫米为单位的数字来表示该尺寸,数值取整,并在该组数字前添加字母 t。

对于方形聚合物锂蓄电池组,也可以采用单位为十分之一毫米的数字表示其厚度,该组数字前添加

字母 t。

当锂蓄电池组含有2只以上并联的单体电池时,型号中在外形尺寸数字后添加“-
”和并联单体电池

只数,并联单体电池只数应大于等于2。

注:电池组只含一只单体电池或只含并联的单体电池时,其型号中串联单体电池只数为1,不应省略。

例16:1ICR20/70。 指直径约为20 mm, 高度约为70 mm,
由1只单体电池组成的钴基正极的圆柱

形锂离子蓄电池组。

例17:2ICP16/34/150。 指厚度约为16 mm, 宽度约为34 mm, 高度约为150 mm,
由两只单体电池

串联组成的钴基正极的方形锂离子蓄电池组。

例18:1ICPt7/68/48-2。 指厚度约为0.7 mm, 宽度约为68 mm, 高度约为48 mm,
由两只单体电池

并联组成的钴基正极的方形锂离子蓄电池组。

例19:2IMPt48/136/70-2。 指厚度约为4.8mm, 宽度约为136 mm, 高度约为70
mm, 由四只单位

电池以两串、两并形式组成的锰基正极的方形聚合物锂离子蓄电池组。

5.2 IEC 标准规定型号的锂蓄电池组型号

如果某种锂蓄电池组的 IEC 标准中规定了型号命名方法,当 IEC
标准规定的型号命名方法与本标 准的规定相同时,采用本标准规定型号;当
IEC 标准规定的型号命名方法与本标准不同时,采用 IEC 标

准规定型号。

5.3 碱性蓄电池组型号

碱性蓄电池组型号采用单体或整体碱性蓄电池型号与表示串联或并联的单体或整体碱性蓄电池只

数的阿拉伯数字和短横相结合的方法表示。

由单体碱性蓄电池组成的碱性蓄电池组型号的组成及排列顺序为:

串联单体电池只数

单体电池型号

并联单体电池只数

(存在时)

由整体碱性蓄电池组成的碱性蓄电池组型号的组成及排列顺序为:

串联整体电池只数

整体电池型号

并联整体电池只数

(存在时)

当碱性蓄电池组含有2只以上并联的单体电池或整体电池时,型号中在单体电池或整体电池型号

后添加"-"和并联单体电池或整体电池只数,并联单体电池或整体电池只数应大于等于2。

注:
电池组只含一只单体电池或整体电池时,或是只含并联的单体电池或整体电池时,其型号中串联单体电池或整
体电池只数为1,不应省略。

例20:1QN30。 指由1只额定容量为30 Ah,
低放电率的全密封氢镍蓄电池组成的氢镍蓄电池组。

例21:10GNYG4-2, 指由额定容量为4 Ah,
高放电率的圆柱形密封镉镍蓄电池以10串、2并的形式

组成的镉镍蓄电池组。

例22:4-2XY8。 指由4只型号为2XY8
的锌银整体蓄电池串联组成的锌银蓄电池组。

5.4 IEC 标准规定型号的碱性蓄电池组型号

如果某种碱性蓄电池组的 IEC 标准中规定了型号命名方法,其型号可以采用
IEC 标准规定型号。

GB/T 7169—2011

但推荐采用如下型号命名方式:

本标准规定型号(IEC 标准规定型号)

6 型号的扩展

如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按本标准前面各章规定的方法命名型号相同时,应在型号中添加扩展

代号以相互区别。

同系列、同容量而尺寸、结构、壳体材料或充、放电态等不同的单体蓄电池或整体蓄电池的型号,依

次在本标准规定的型号后加“- (2)”、"- (3)”…… 以此类推。

同系列、同容量、串并联形式相同而结构、连接形式等不同的蓄电池组的型号,依次在本标准规定的

型号后加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以此类推。

例23:10QNY0.45-2A。 指由额定容量为0.45 Ah,
低放电率的圆柱形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以

10串、2并的形式组成的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组,其结构不同于型号为10QNY0.45-2
的电池组。

例24:2GN10- (2)-2A。 指由额定容量为10 Ah, 壳体材料不同于型号为GN10
的电池的,低放电率
的方形排气式镉镍蓄电池以2串、2并的形式组成的镉镍蓄电池组,其结构形式不同于型号为2GN10-

(2)-2的电池组。

7 蓄电池的名称

7.1 具体蓄电池的名称

单体蓄电池的名称为"型号+蓄电池",整体蓄电池的名称为"型号+整体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名称

为"型号+蓄电池组"。

7.2 系列蓄电池的通称

使用通称时,均以汉字叙述。"蓄电池"、"整体蓄电池"和"蓄电池组"3个词均可在通称中使用,分

别指代不同的产品对象。如果"蓄电池"一词单独出现,也可以指代所有产品对象。

例25:镉镍蓄电池和蓄电池组。是镉镍单体蓄电池和镉镍蓄电池组两大类产品的通称。

例26:镉镍蓄电池。可以专指单体镉镍蓄电池,也可以是包括镉镍单体蓄电池、镉镍整体蓄电池和

镉镍蓄电池组的所有形式的产品通称。

产品通称中一般包括产品特征和系列,其表述形式为"特征+系列+蓄电池(整体蓄电池、蓄电池

组)"。

例27:方形密封镉镍蓄电池。不应是镉镍方形密封蓄电池。

例28:聚合物锂蓄电池或聚合物锂离子蓄电池。不应是锂聚合物电池。

特征叙述的排列方式应是:通用特征在前,具体特征在后。

例29:便携式圆柱形镉镍蓄电池。不应是圆柱形便携式镉镍蓄电池。

具体特征叙述的排列方式应是:形状在前,其他特征在后。

例30:方形排气式镉镍蓄电池。不应是排气式方形镉镍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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